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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1、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政府拟签署《入区协议书》建设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并拟参与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约500亩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作为公司升级改造的生产研发实施基地及公司中期发展用地,同时设立全资子公司洛阳北玻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负责该土地的竞拍及项目的运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2020年6月16日,公司与新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正式签署了《北玻自动化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项目入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入区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成立项目服务推进工作组。根据乙方筹建项目及建设规模的要求,为该项目的规划选址、土地拆迁征用、土地招拍挂、项目立项、报批及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手续的办理,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2、甲方支持乙方全面享受所申报且符合国家、省、市、县及产业集聚区规定的税收、产业发展、科技研发、金融、人才等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通过土地出让方式为乙方项目提供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纬三路以南,沪杭路以西,纬一路以北,纵一路以东,约 500亩(最终面积以自然资源局测绘为主),达到九通一平到土地红线的标准,并保证满足乙方项目需求。

  4、甲方根据乙方投资强度及生产效益情况,按照该企业对洛新产业集聚区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5、甲方保证所出让的土地没有任何纠纷,没有设立任何抵押。

  6、甲方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所需的全部手续。

  7、乙方将在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在甲方辖区内依法依规纳税。

  8、乙方项目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

  9、乙方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后(以约500亩土地证的取得之日为准)6个月内开工建设。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一年不开工建设,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两年不开工建设,甲方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10、乙方在甲方完成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及居民等拆除及迁移达到自然平整后,按照建设需求自行平整土地。

  1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相关附件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在未以书面形式达成新的一致意见之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12、双方应该严格履行本协议之约定。如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双方互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跟进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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