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44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选举刘艳梅女士、杨洪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将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17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艳梅,女,中国籍,1968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洪波,男,中国籍,1967年出生,本科。曾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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