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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46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毛剑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郑少平、陈志昂、杨梧、张四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金国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蒋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0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8项议案(含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其中第11、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4、7、9、10、11、12、16、17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对于议案10,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持有的10,052,660,805股表决权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入江、程楠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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