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具体情况如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李延江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义宝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0、议案名称:关于确定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批准、追认及确认《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及其截止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批准、追认及确认《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其截止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批准、追认及确认《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及其截止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批准、追认及确认《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截止2021年、2022年、2023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00《关于确定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审议前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7,737,558,608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本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张汶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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