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5,336,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2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5,312,7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22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5,355,3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332,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1.02、《关于选举陈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1.03、《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1.04、《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1.05、《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1.06、《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1.02、《关于选举陈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1.03、《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1.04、《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1.05、《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1.06、《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叶盛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2.02、《关于选举郑万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2.03、《关于选举谢雅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关于选举叶盛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2.02、《关于选举郑万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2.03、《关于选举谢雅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朱哲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3.02、《关于选举王建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朱哲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3.02、《关于选举王建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
4.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312,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32,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1%;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劳正中、陈佳荣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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