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8043          债券简称:东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自本次分派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增加,本次分派比例不做调整,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鉴于目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进行权益分派,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0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事务管理中心

  咨询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拉第路85号1幢、2幢1-3层

  咨询联系人:马家烈

  咨询电话:021-38867666

  传真电话:021-388676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