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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终止“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鸿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金鸿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截止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91,105,374.99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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