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武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黎伟宁、宋晓明、许荣丹、王艳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张磊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彬、李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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