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郑念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姚景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土地及房屋征收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俊彦、赵泽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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