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40号)。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公司2019年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包括5起资金占用、11起违规担保、重大合同未经审议及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印章及子公司管理缺陷等,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1.年报显示,公司及有关责任方对前期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整改不到位。2017年8月,公司替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下属公司向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借款合计2000万元;2017年12月,公司为长城集团下属公司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亿元;2019年7月,公司直接向长城集团出借资金460万元。上述事项未经审议且未及时披露,公司及有关责任方在前期对我部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及解除担保,并明确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但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未妥善解决,且新增其他违规事项。请公司:(1)说明上述事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具体原因,存在的主要障碍,当前整改进展及后续追偿安排;(2)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核实相关借款资金的最终用途,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资信情况等,核实并明确后续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时间安排。
2.年报显示,公司存在其他前期未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2018年6月、8月、11月,公司为长城集团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员工的借款提供担保合计1622万元;2018年3月,公司以子公司房产为抵押物,分别为公司员工向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借款合计5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与公司员工签订借款协议,通过委托付款函的方式,由供销合作社直接转账给公司账户。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审议且未及时披露。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借款的具体用途和实际使用情况,以及通过个人借款并提供抵押担保,而非直接抵押借款的原因;(2)上述事项发生的具体过程,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参与人员及主要决策者,以及未经公司审议、未及时披露的原因等。
3.年报显示,公司存在其他前期未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门诊)、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中药)向其另一股东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懿投资)的控股股东合计转账1020万元,该款项未经审议也未及时披露。上述两家公司系前期收购标的,其中三慎泰门诊2019年业绩完成率96.95%,三年累计完成率109.93%;三慎泰中药2019年业绩完成率103.41%,三年累计完成率111.13%,据此,出让方豪懿投资无需进行业绩补偿,超额完成部分的70%用于奖励标的经营管理团队。请公司补充披露:(1)三慎泰门诊、三慎泰中药向另一股东提供借款的具体过程,包括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参与人员及主要决策者、未经公司审议、披露的原因等,并说明公司对两家标的公司能否实现有效控制;(2)向标的股东豪懿投资及其控股股东核实该笔借款的主要用途、最终去向;(3)三慎泰门诊、三慎泰中药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背景及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说明交易对象是否为标的或出让方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4)说明上述事项有关责任主体是否涉及超额业绩奖励对象,支付超额业绩奖励的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3)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2018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签订总价6000万元的工程合同,当期即支付2700万元,本期新增支付373.12万元,累计支付3073.12万元,但工程进度为0;2018年12月,银川天目山与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现金5500万元购买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100%股权,当期即支付5414万元,但相关股权至今尚未过户。上述事项未经审议且未及时披露,我部前期已问询,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进展公告中承诺将尽快开展核查及论证工作,并于2月28日前召开董事会重新审议,但截至目前尚未披露审议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未经审议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款项的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参与人员及主要决策者,以及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追责措施等;(2)本期新增支付工程款项的原因,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3)截至目前已支付款项的存放情况、使用情况,并进一步核实资金最终去向,明确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4)结合工程项目当前状况,说明相关预付款项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依据,是否符合准则要求;(5)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及论证工作的进展情况,是否已取得实质进展,未按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原因,以及后续工作安排;(6)在相关事项无明确进展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还要继续推进相关事项,是否拟收回预付款项,如是,说明具体计划安排,并评估收回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4)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对2017年至2019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除前述向关联方提供借款2000万元未入账外,还涉及前期资本化研发支出转费用化153.21万元、应结转未结转的政府补助150万元。此外,公司在2019年半年报时将银川天目山2018年取得的政府补助3693.2万元由营业外收入更正为其他应付款,本期转入递延收益。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资本化研发支出涉及的研发项目名称、研发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以及前期资本化时点及更正原因,并明确后续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和时点;(2)上述政府补助的发放时间、事由、性质,说明150万政府补助结转的条件及时点、前期应结转未结转的原因,说明3693.2万元政府补助前期更正为其他应收款、本期转入递延收益的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审计意见显示,年审会计师基于立案调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部分董监高对审计意见持保留态度。请年审会计师说明:(1)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或替代审计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在获取审计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障碍等情况;(2)已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问题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的具体体现;(3)补充说明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7.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全面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披露本次核查的具体过程、结果及相关核查对象的书面回复情况;(2)结合目前对子公司的控制和印章管理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依然存在重大缺陷、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后续整改计划,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关于经营与财务信息
8.年报显示,公司主营药品制剂、门诊和药品流通业务,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5年亏损,去年以来产品市场销售因辅助用药监控受到挤压;报告期内,药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占比71%,综合毛利率59.08%,同比增加16.09个百分点,但未说明同行业毛利率对比情况,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其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8056.41万元,占比27%。请公司:(1)补充披露其他行业的主要业务内容,并区分业务板块、药品分类、治疗领域等类别,补充披露对应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毛利率及其变动的合理性;(2)结合纳入辅助用药监控目录的产品情况,说明辅助用药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3)分析说明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
9.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8180.63万元,是当期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935.69万元,拆迁补偿3735.0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亿元,主要因收到拆迁补偿款1.74亿元所致。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处置的资产名称、类型、用途、购置时间、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以及处置时间、对价及损益等信息;(2)结合拆迁补偿相关协议的具体约定、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拆迁工作进度安排等情况,补充披露拆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当期确认部分损益的依据,是否符合准则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6113.88万元,同比增长16.93%,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速,周转率有所下降;其他应收款2882.73万元,同比增长57.18%,其中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102.49万元,占比71.21%,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43.15万元,前五名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962.54万元。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结算方式、信用账期等因素的变化,分析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2)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测算过程;(3)补充披露一年以上、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及是否关联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以及后续预计回收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2570.83万元,同比下降70.38%,主要是各类改造工程款、采购款及还银行贷款的支付导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1.58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682.36%;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支中存在部分个人借款、企业借款及小额贷款公司应急资金项目。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70%,流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现金支出情况、形成的主要资产项目,核实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支出;(2)补充披露本期、上期个人借款、企业借款、小额贷款公司应急资金的形成原因、借款方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还款时间等,明确是否构成资金占用;(3)结合公司债务到期结构、未来资本支出等情况,说明后续资金筹措及周转安排,是否存在债务偿付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其他信息
12.请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补充披露分部信息,无报告分部的,应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并会同年审会计师等积极做好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