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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偿还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5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关联公司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淳药业”)、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都药业”,与康淳药业合称“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481,126,200.69元。鉴于目前资金占用方无力清偿上述占用资金总额,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先生向公司出具《债务偿还承诺书》,马兴田先生拟以现金分期偿还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公司资金。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6月17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债务偿还承诺书的要求尽快归还占用资金的议案》。赞同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偿债承诺书主要内容

  1、偿债安排:

  (1)于2020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10% (即人民币948,112,620.069元);

  (2)于2021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的款项不低于占用资金总额的40% (即人民币3,792,450,480.276元);

  (3)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本人以现金向公司累计偿还全部占用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全部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为了确保本债务偿还计划承诺书的实施以及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本人马兴田特别作出如下保证:

  (1)将使用本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的资产作为担保物,并依法依规履行全部的评估、审议和披露程序(如有),如因债务偿还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则本人予以足额赔偿;并履行公司所要求相应的担保手续。如不能如期以现金偿还的,本人同意变卖担保物以现金方式偿还占用资金。

  (2)将严格遵守本承诺书的约定,按约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如未能按照本承诺书履行的,则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赔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3)承诺未来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利用自身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向公司作出的所有承诺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债务偿还承诺书》的要求尽快归还占用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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