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0-068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7.00元/股),用途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6月18日,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并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情况,详见公司临2019-062号公告。
(二)本次股份回购的回购期限已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4,165,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回购最高价格5.3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95元/股,回购均价4.9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6,549.73万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6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第四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临2019-060号公告。经公司内部核查,除公司董监高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外,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4,165,634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启动将未授出部分股份另行处置的程序。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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