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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47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3)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资质:立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H股企业审计资格》

  2、人员信息

  立信会所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止2019年12月31日,立信从业人员总数为9325人,其中合伙人数量为21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66人,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相比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37.22亿元,净资产金额为1.58亿元,2018年度累计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44 家)、批发和零售业(20 家)、房地产业(20 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 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  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钟焕秀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孙  冰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审计费用为80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0万元。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及时地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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