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49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调减2018年度公司总资产1,483,453,031.12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09,455,062.89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60,684,608.95元。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2019年通过自查,发现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由于公司合并范围不正确,通过追溯重述合并范围减少四家公司,导致货币资金减少,以及入账不及时或错误等原因共调减货币资金4,013,017.76元。
2、公司应收账款存在重分类错误,以及在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时存在错误等原因,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多记246,233,009.26元,营业收入多记2,291,154,236.43元;营业成本多记1,923,063,725.34元;公司在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存在错误,造成公司销售费用少记?214,084,621.94元;管理费用多记13,969,559.43元;研发费用少记5,440,151.46元;财务费用少记1,086,531.85元。
3、关联方往来入账错误,导致少记其他应收款1,253,212,563.49元;其中少记其他应收款- 康都药业1,353,320,000.00元,以及对应多记存货1,353,320,000.00元。
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于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没有确认递延收益,导致少记递延收益85,003,595.96元;多记其他收益82,856,236.73元。政府投入企业指定用途的资金入账错误,多记递延收益42,000,000.00元,调整记入长期应付款42,000,000.00元;递延收益重分类入其他流动负债8,660,277.43元。
5、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核算,历史数据入账存在错误,导致存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少记890,187,843.52元,投资性房地产多记986,506,544.82元,固定资产多记408,080,742.98元,在建工程多记156,219,969.4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多记322,715,465.69元。
6、商誉初始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收购时点对被收购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进行识别并按公允价值入账,也未对商誉做减值测试,导致多记商誉307,876,430.71元以及少记对应的相关资产。
7、长期应付款,其中1,800,000,000.00元不符合长期负债的条件,调整记入其他流动负债。
一、对受影响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8年度和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2、对 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91号)的审核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991号)。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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