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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追加2020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拟追加不超过7亿元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并在必要时由公司或关联方乔荣建、张安及其关联方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杨   岚            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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