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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2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6月18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13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本次会议出席董事13名(Ian Park董事、王平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中有表决权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震山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宋剑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决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王洪卫(主任委员)、陈震山、宋剑斌、Ian Park、王平;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范卿午(主任委员)、刘树浙、章小华;

  3、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刘树浙(主任委员)、颜延、徐云鹤;

  4、审计委员会:颜延(主任委员)、范卿午、赵鹰;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唐荣汉(主任委员)、王洪卫、吴建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决定聘任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行长助理、业务总监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立雄先生、李晓华先生、陈岚女士、李炯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毛夏红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聘任潘华富先生、章建夫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李晓华先生、陈岚女士、李炯先生担任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和潘华富先生、章建夫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其中:

  聘任王立雄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李晓华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陈岚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李炯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毛夏红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潘华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章建夫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决定聘任宋剑斌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毛夏红女士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毛夏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毛夏红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生效,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董事会授权陈震山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定聘任王志森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因任期届满,江波先生、丁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行长,徐国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运营总监,陆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行长助理,江波先生、丁锋先生、徐国民先生、郭瑜先生、陆志红女士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江波先生、丁锋先生、徐国民先生、郭瑜先生、陆志红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陈震山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杭州市江干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兼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管委会)党委委员、副总指挥、副主任,建德市委副书记,建德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宋剑斌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王立雄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曾任公司保俶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萧山支行行长,公司业务总部执行总经理、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李晓华先生,男,1977年5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曾任公司总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陈岚女士,女,1974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公司江城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江城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科技支行行长,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李炯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现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曾任公司科技部软件开发科科长、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毛夏红女士,女,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行长助理、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延安支行副行长、延安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延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西城支行行长,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

  潘华富先生,男,1970年6月出生。毕业于英国阿佰丁大学、厦门大学,大学学历,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章建夫先生,男,1977年3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州分行副行长,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王志森先生,男,1980年1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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