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武望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其中敞口5亿元,期限一年期,授信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及置换其他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品种将根据资金成本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尹济民先生为公司全权代表,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2亿元,贷款利率:4.1325%,贷款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尹济民先生为公司全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和签订相关合同。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荣君、匡铁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25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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