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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惠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董事张逸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周惠琴女士持有股份来源来自股权激励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张逸鹏先生持有股份来源来自IPO前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惠琴女士、张逸鹏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其中周惠琴女士减持数量不超过17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张逸鹏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减持价格为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99,506,440股计算。

  注2:周惠琴女士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指股权激励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注3:张逸鹏先生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含IPO前取得股份及因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完成上述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前的股份总数、股份价格作为基数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逸鹏先生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自2015年9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2)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股东及董事,本人承诺: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票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本人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人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任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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