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1412号)。根据上述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向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增资等值5亿元人民币无异议。
公司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划转有关手续,并在增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的东方金控变更注册证明文件等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将严格按照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增资用途使用有关资金,不得变更增资用途。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充分和有效履行对东方金控的股东职责,督促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投资决策,稳健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特别是风险的跨境转移。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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