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20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工业园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左宗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443,270,5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1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438,337,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81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4,932,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08%。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3,02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3%;反对227,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8,451,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18%;反对227,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74%;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2,994,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7%;反对261,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8,417,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26%;反对26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66%;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43,129,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125,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48,553,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3%;反对125,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9%;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卓识律师、李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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