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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0-4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名,实到6名,分别为郭煜、强琦、黄玺、刘卫、徐小娟、钱国双。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郭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郭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周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周扬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0-86408558

  传真:0510-86408558

  邮箱:0518shsw@163.com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海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徐海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及各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郭煜先生

  主任委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卫女士(独立董事)、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郭煜先生

  主任委员: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钱国双(独立董事)、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郭煜先生

  主任委员: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组成人员:郭煜先生、黄玺先生、徐小娟女士(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郭煜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

  郭煜:1988年出生,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生态学学士学位,工程师(中级,园林绿化)。曾任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03至今任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郭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查询,郭煜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周扬:男,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曾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起至今任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周扬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周扬于2020年4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司临-2020-22号公告),公司聘任其为董秘的原因:周扬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情况,专业能力强,本次聘任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行。

  徐海珍: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苏州大学财经学院毕业,中级会计师、CMA。曾任江阴市第七毛纺厂、江阴新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财务会计、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徐海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查询,徐海珍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徐海珍于2020年4月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详见公司临-2020-22号公告),公司聘任其为财务总监的原因:徐海珍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情况,专业能力强,本次聘任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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