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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31 元,募集资金总额33,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271.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68.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6日对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此项包含专户余额及利息、募集资金理财金额及赎回产品利息。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截止2020年6月16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为5,557.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截至2020年6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6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2]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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