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0-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尚水二期C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9,3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林庄签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澋源建设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与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尚峰尚水三期D1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总价款暂估为52,7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南京凯隆签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谢苏明、成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具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关联董事。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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