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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0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因受疫情影响,董事长刘泉、董事刘晋、独立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140,815,000股增加至204,181,750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244,500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修订为: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254,525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140,815,000股增加至204,181,750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股本总额由140,815,000股增加至204,181,750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变动后的公司股本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的合理布局,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会议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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