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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拟对外投资100万在贺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贺州博延广告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拓展文化领域的业务新渠道,优化现有产业布局,推进公司品牌建设,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整合营销和文化的产业链,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营销优势,增加客户粘性,提升业务质量,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0-040)。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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