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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

  近日,公司接到香港联交所通知,其认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3名自然人股东系通过港股通持有公司H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投票指示应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系统做出,不能进行现场投票,故该3名H股自然人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无效。根据香港联交所的通知,公司相应调整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本次投票结果调整后,表决结果不变,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调整后的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如下: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起依次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胡长青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04,608,20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2,181,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026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100人,代表股份183,264,60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094%。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969,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41%。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211,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22%。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股份107,919,42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6.4626%。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股份75,345,17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0.6663%。

  3、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8,916,714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4.9377%。

  (二)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76,302,95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3,861,300股,占公司境内上市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7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股份183,861,300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7373%。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股份107,919,42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6.4626%。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75,941,87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0.7508%。

  (三)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8,305,250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916,714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77%。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拟为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

  (二)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拟为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

  (三)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三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特别决议案三项

  1、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鑫、周雪

  3、结论性意见:虽然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出席和投票情况调整事项,但不会影响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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