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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20-037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正式在公司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隆利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财务状况、项目投资等进行了监督,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19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9,962,457.49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153,411,329.59元,盈余公积金为256,472,106.52元,资本公积金为2,095,786,312.04元。

  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5,428,141.05元,截至2019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3,479,438.03元,盈余公积金为251,744,612.86元,资本公积金为2,164,339,471.07元。

  鉴于:自2018年以来,由于受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直接融资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渠道逐渐受阻。同时由于部分城市限价政策的影响,公司项目的开发及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因此导致公司自2018年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2019年度,公司完成就部分资产与世茂集团的合作事宜,同时稳步推进并落实债务重组等事项,公司流动性风险已初步获得缓解。但截至目前,鉴于公司的融资能力并未完全恢复,因此公司目前仍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基于保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损失。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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