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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70,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看涨)、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4天(黄金挂钩看涨)

  委托理财期限: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看涨)的产品期限为135天(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10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产品期限为183天(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12月12日)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产品期限为88天(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4天(黄金挂钩看涨)的产品期限为134天(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0月2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6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人民币(含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0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看涨)

  2、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中信银行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4、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4天(黄金挂钩看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产品期限未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为银行,不存在用于证券投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形,理财产品未用于质押。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6月15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了35,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收益计算天数:135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募集期:2020年6月15日。

  (6)计划募集金额:35,000万元

  (7)认购起点金额:500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单位递增。

  (8)扣款日:2020年6月16日

  (9)收益起计日:2020年6月16日

  (10)到期日:2020年10月29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产品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11)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

  (12)联系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3)产品结构要素信息: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10月26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14)基础利率:1.50%

  (15)收益区间:1.50%-3.34%

  (16)收益率确定方式: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 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7)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8)其它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2、2020年6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购买了2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期限:183天

  (4)委托日:2020-6-12

  (5)起始日:2020-6-12

  (6)到期日:2020-12-12

  (7)本金担保:100%

  (8)乙方支付甲方浮动收益率(年率):浮动收益率的定义:3.2% *n1/N +  1.35%*n2/N;其中,n1=观察期内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观察期内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

  (9)观察期:起始日(含)至到期日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10)参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欧元/美元中间价

  (11)参考区间:(spot-650pips,spot+650pips)

  Spot: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

  (12)收益计算方式:本金*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FIXED

  (13)收益日期计算: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FIXED,不调整

  (14)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5)本金赎回:存续期内,甲方不得提前赎回本金

  (16)终止:在乙方解付本协议下结构性存款业务方案规定偿付的本金与收益后,本协议终止。

  (17)违约:甲乙双方中一方未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并赔偿守约方由于违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项下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进行反向平盘,因反向平盘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反向平盘如产生收益,在扣除守约方的损失与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3、2020年6月12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购买了1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利率结构350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收益计算天数:88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募集期:2020年6月12日。

  (6)计划募集金额:10,000万元

  (7)认购起点金额:1,000万元,超出认购起点金额的部分以人民币1万元整数倍递增

  (8)扣款日:2020年6月15日

  (9)收益起计日:2020年6月15日

  (10)到期日:2020年9月11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11)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2)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13)产品结构要素信息: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9月9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14)基础利率:1.48%

  (15)收益区间:1.48%-3.6%

  (16)收益率确定方式: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6%。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3.00%,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

  (17)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8)提前终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支取。

  (19)违约责任:投资者与中信银行在本产品说明书项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任何一方可向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020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4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收益计算天数:134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募集期:2020年6月16日。

  (6)计划募集金额:5,000万元

  (7)认购起点金额:500万元,并以100万元为单位递增。

  (8)扣款日:2020年6月17日

  (9)收益起计日:2020年6月17日

  (10)到期日:2020年10月29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产品收益根据实际投资期限计算。

  (11)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

  (12)联系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3)产品结构要素信息: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10月26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14)基础利率:1.50%

  (15)收益区间:1.50%-3.34%

  (16)收益率确定方式: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 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17)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18)其它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交通银行青岛嘉定路支行结构性存款: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黄金、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企业结构性存款:是指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通过挂钩衍生金融工具,为客户实现高于普通存款的收益水平的保值增值机会。

  3、中信银行青岛宁夏路支行结构性存款: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328,成立日期为1987年3月,注册资本为7426272.6645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39,成立日期为1954年10月,注册资本为25001097.7486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98,成立日期为1987年4月,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04%,货币资金余额为33,025.63 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1.9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4.0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23.35%。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06月0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人民币(含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0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5天(黄金挂钩)产品协议》

  2、《中国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

  3、《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委托书》

  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协议》

  5、《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6、《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34天(黄金挂钩)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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