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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交所《关于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上接C93版)

  (上接C93版)

  三、关于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7.年报显示,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连续两年亏损,2019 年度亏损额达3.38 亿元。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1)五洲新材的具体经营情况,包括管理团队、公司控制方式、主营业务开展、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财务状况、业绩情况等;

  回复:

  全资子公司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材)为华鼎股份“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的实施主体,于2014年成立,占地面积430亩,计划总投资18.24亿元人民币,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13.36亿元人民币,占预计总投资的73.27%。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加弹车间100台加弹机已全部安装完成并进入试生产,纺丝车间10条生产线中已有4条大线基本安装完毕,剩余6条大线的设备仍在陆续到货、安装阶段,该公司目前仍在筹建与局部试生产阶段。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向五洲新材派出管理团队,对五洲新材实行垂直管理,其人事、财务受母公司控制,产、供、销均由母公司统一管理。

  五洲新材的加弹车间于2019年5月开始试生产,现有产品主要为空气变形纱(英文简称ATY)、空气包覆纱(英文简称ACY)、锦纶弹力丝(简称DTY)。报告期经营情况如下:

  ①2019年度产品分大类产、销量情况:

  

  ②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

  

  注:五洲新材的产品均由华鼎股份销售团队统一销售。其中内贸业务通过义乌华鼎尼龙贸易有限公司(同为华鼎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向国内客户销售,出口业务由五洲新材直接销售。

  

  ④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

  

  ⑤ 2019年度经营业绩

  

  (2)结合行业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五洲新材连续亏损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五洲新材近四年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2014年至2018年,五洲新材均处于筹建期,其产生亏损的原因主要为筹建期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等支出;

  ②2019年度亏损额33,756.20万元。主要系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五洲新材29,550万元资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经公司自查,三鼎控股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占用全资子公司五洲新材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7,850万元的组成部分),公司基于谨慎性的考虑于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占本期亏损额的87.54%;

  其次,由于加弹车间处于试生产阶段,平均开机率只有15%左右,开机率偏低且需储备生产一线人员,新产品市场拓展也需要时间,目前经营暂处于亏损阶段;另外,五洲新材的建设项目尚未完工,筹建费用仍在产生。

  五洲新材尚在筹建与局部试生产阶段,与行业正常经营数据无可比性。

  会计师的意见:

  经核查,目前五洲新材虽已进行试生产但“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生产设备尚未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其设计产能尚未全部实现。2019年度主要亏损原因为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五洲新材29,550万元资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我们已就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的准确性、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发表了保留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5.64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61%;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10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57%。请公司补充披露:

  (1)按主要产品列示前5 名客户名称、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前5名供应商名称、供应产品及采购金额;

  回复:

  

  

  (2)近三年主要产品的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及变化的原因;

  回复:

  近三年客户及所属业务板块:

  

  近三年供应商及所属业务板块:

  

  由上表可见,2018年因跨境电商业务纳入合并范围,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出现很大变化。

  2019年,客户变化主要是跨境电商业务的柏悦(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是取得美素奶粉代理权后产生的大客户;供应商变化主要因为,2018年的联想手机业务,后期销售不太好,2019年逐步停止合作;2018年的外轮猫和2019年的景天都是美素奶粉业务,2018年因采购量不够大,只能从经销商外轮猫拿货,2019年公司取得“美素”中国大陆地区代理权,采购量增加,直接从“港版美素”代理商景天处采购.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依赖。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因跨境电商的大客户是销售平台,通拓科技通过这些平台实现BtoC的销售,所以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依赖;对主要供应商存在部分依赖。

  会计师的意见回复:

  我们阅读了华鼎股份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华鼎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从华鼎股份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9.年报显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金额为3.12 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达31.14%。由于店铺被亚马逊平台关闭,对涉及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78.7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十名应收账款的欠款方、交易背景、账龄、金额及预期结算时点、坏账准备计提、账面余额等;

  回复:

  

  

  (2)店铺被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关闭的具体情况,店铺被关闭是否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对通拓科技营业收入影响的比例及对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涉及的应收账款产生的事由、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回复:

  店铺被亚马逊等第三方平台关闭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其中,店铺关闭不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原因是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亚马逊首次对在其网站注册的用户使用新的KYC(注:外文名Know your customer的缩写。要求实行账户实名制,了解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和交易的实际收益人,还要求对客户的身份、常住地址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进行充分的了解。)审核标准,通拓科技以前开的部分店不符合其部分资质的要求,而被亚马逊公司直接关闭。店铺关闭后,店铺内的产品连同之前的交易数据被转移到新的店铺,因此对当年业绩影响很小。

  通拓科技被关闭店铺绝大多数发生在2016年,占被关闭店铺数70.59%,占关闭店铺总金额95.40%。2017年关闭店铺3个,涉及金额2.4万元人民币,2018年关闭店铺仅一个,涉及金额3.79万元人民币。2018年下半年至今公司无任何店铺被关闭,对通拓科技目前营业收入及业务开展无影响。

  通拓科技截止至2019年12月,应收账款净额64,721万元人民币,亚马逊被关闭店铺涉及应收净额219.69万元人民币,占应收账款0.34%。上述亚马逊账户被关闭之后,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已经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和亚马逊频繁联系,并且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咨询,已收到亚马逊回款215.30万元人民币。目前尚有1,098.46万元人民币待收。公司根据亚马逊关闭账号历史回款比例,根据谨慎性判断,将按未回款余额的80%,采用个别法计提坏账准备。剩余的219.69万元有很大可能收回。

  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会计师的意见:

  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对主要客户实施合同查验,并抽样检查业务单据;对主要客户应收款余额及本期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核查主要客户的报告期末余额与信用期是否匹配;主要电商平台的应收款,与对应平台对账单核对。对亚马逊关闭店铺的应收账款实施了回款检查及申诉邮件检查,对累计回款实施了统计分析。对通拓科技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亚马逊店铺被关闭均发生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不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其中2016年店铺关闭比例最高,主要系由于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亚马逊首次对在其网站注册的用户使用新的KYC审核标准。在通拓科技执行亚马逊新的KYC审核标准后,店铺关闭数量明显减少。且关闭店铺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占通拓科技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小,故该事项对通拓科技的业务开展影响较小。

  我们对亚马逊被关闭店铺的应收账款实施了回款检查及申诉邮件检查,对累计回款实施了统计分析。经检查分析,我们认为通拓科技亚马逊被关闭店铺应收账款均为店铺正常运营且因亚马逊撤资期限政策所产生,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我们认为应收账款除披露的保留事项外,公司期末应收账款真实存在并已完整列报 ,公司已充分、合理的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年报显示,2019 年发生销售费用16.98 亿元,相比2018 年度9.98 亿元,增长70.13%,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销售模式和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量化分析销售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分业务销售费用及其项下具体构成:

  

  通拓科技的财务报表自2018年4月1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其2018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83,751.31万元,销售费用为31,282.12万元。模拟计算如果通拓科技自2018年1月1日纳入合并范围,则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44,042.96万元,销售费用为131,095.35万元。按照模拟后的2018年度数字计算,则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5.11%,销售费用增长率为29.53%。销售费用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为电商行业销售费用率远高于锦纶制造业(通拓科技三年平均销售费用率为30.56%,而锦纶板块三年平均销售费用率为1.55%)。

  (2)结合近三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分析销售费用的变化趋势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注:上表数据中,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17年、2018年第一季度数据尚未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由上表可见各业务板块三年销售费用率变动处于合理区间,其中跨境电子商务业务2019年度较上年同期销售费用率降低的原因主要为本期销售费用发生额较低的进口和代发货收入占比增加所致。

  本期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上期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一季度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会计师的意见回复:

  针对销售费用,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对各项费用进行了解、询问,并结合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及所处行业判断其合理性;获取大额费用发生的相关单据核实发生的真实性;对期后发生的大额费用进行查验,确认是否存在跨期等情况;对各项费用发生进行同比分析、销售费用率分析;与同行业销售费用率进行比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销售费用各明细项下金额与其业务相稳合,销售费用率是合理的,销售费用的发生真实、合理。

  11.年报显示,2019 年期末应收账款增长25.02%,应付账款增长0.03%,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分别下降83.24%、75.79%,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4.9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业务资金结算模式,说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

  回复:

  公司于2014年开始与浙商银行开展“票据池”合作,银行为企业提供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代理查询等票据池业务服务。主要内容为企业将收到的纸质票据、电子票据均进入票据池由银行托管,到期由银行进行托收,银行在票据质押池融资额度内为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等授信业务。具体的操作方式为:公司销售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均进入票据池产生融资额度,在融资额度内银行另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2018年度,公司的票据入池与开票发生额均超过18亿元,年末浙商银行票据池内应收票据余额82,706.46万元,应付票据余额81,030.13万元。

  2019年下半年,由于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等事件的影响,浙商银行关闭了公司票据池业务,不再新增票据入池。因此,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发生了变化,从以前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改成用手头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导致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余额均下降幅度较大。2019年末浙商银行票据池内应收票据余额为7,878.55万元,应付票据余额12,402.65万元。

  (2)核实报告期内大额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背书或贴现主要系浙商银行关闭了公司票据池业务,不再新增票据入池,从而导致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如企业转移金融资产后不再保留任何与被转移金融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且承兑人均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等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金融机构,票据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

  公司应收票据的背书或贴现均为合法出售或现金流量权利的合法转移。且背书或贴现后转入方拥有了获取被转移票据所有未来现金流量的权利,公司通过票据背书和贴现可以转移其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并且终止了收取该票据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因此虽然后手均附有追索权,但背书或贴现后公司不再保留任何与该票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收取该票据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及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的意见:

  我们通过了解分业务报告期内应收和应付票据及账款余额大幅变动的原因,定量分析变动的原因,并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针对应收票据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获取应收票据台账,对在手票据进行盘点,对质押票据进行函证并与从银行获取的质押清单核对。

  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对主要客户实施合同查验,并抽样检查业务单据;对主要客户应收款余额及本期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核查主要客户的报告期末余额与信用期是否匹配;主要电商平台的应收款,与对应平台对账单核对。

  针对应付票据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获取应付票据台账并对其进行发函确认;获取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协议核对;分析主要供应商期末票据余额的合理性;查验报告期后应付票据的核销支付情况。

  针对应付账款我们执行了相关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对主要供应商的应付余额及本期采购额实施函证程序;对主要供应商实施合同查验,并抽样检查业务单据。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应收和应付票据及账款变动的原因真实、合理。公司期末应收和应付票据及账款真实存在并已完整列报。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及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关于其他披露问题

  12.年报显示,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9.31 亿元,同比下降36.81%,其中司法冻结银行存款1.08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货币资金下降的具体原因;

  回复:

  货币资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A、锦纶业务板块主要变动原因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所有者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30,829.98万元,收回金融资产投资6,867.60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净增加7,676.37万元。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57,850.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支付货币资金20,483.16万元,主要用于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支付通拓原股东的收购款27,472.14万元。锦纶业务板块本期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净减少6.2亿元。

  综合上述主要变动原因分析,锦纶业务板块除正常经营及投资筹资活动现金等价物变动外,本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57,850.00万元是导致锦纶业务板块本期末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净减少的主要原因。

  B、电商业务板块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规模较上期增加,本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流入14,752.93万元。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流出698.92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2,791.33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及支付借款利息。

  综合上述主要变动原因分析,电商业务板块销售规模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是导致其货币资金较上期末净增加的根本原因。

  C、环保业务板块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构建固定资产支付货币资金2,665.84万元,主要用于宁波格林兰污泥干化一期项目的建设。

  综上,本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期末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57,850.00万元。

  (2)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冻结等限制用途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

  期末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原因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冻结等限制用途情况均已披露,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

  会计师的意见回复:

  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了解并测试了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对货币资金及借款余额分析性复核;获取已开立账户清单,与账面账户进行核对;获取银行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并核对相关信息;获取贷款及担保抵押合同等进行查验;将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明细账进行大额双向核对;对货币资金余额及借款余额进行银行函证,通过回函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受限的情况;执行货币资金发生额细节测试、截止测试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是真实、准确的,并已在财务报告恰当列报。我们阅读了华鼎股份对本问题的回复,并将其与我们在审计华鼎股份 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从华鼎股份获取的管理层解释及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了比较,我们没有发现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是公司货币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的货币资金下降的原因是合理的。我们和年审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审计结论,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冻结等限制用途情况。

  13.年报显示,期末公司技术人员数量为312 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6.54%,2018 年年末技术人员数量为996 人,占当年员工总数比例为21.86%,技术人员比例变动较大,此外员工的学历构成比例也出现较大变动。请公司结合业务和生产模式,补充披露员工专业构成和学历构成人数、比例大幅变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因工作人员统计有误,现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

  2018年年度报告原文为:

  (一)员工情况

  

  现更正为:

  (一)员工情况

  

  2019年年度报告原文为:

  (一)员工情况

  

  现更正为:

  (一)员工情况

  

  对比更正后的2018年和2019年员工情况,销售人员有小幅度增长系子公司通拓科技销售人员增加所致。其他专业结构及学历构成都较为稳定。

  1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请公司核实并披露:

  (1)重要事项决策审批、对外担保管理、印鉴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运行情况,包括相关制度制定情况、实际执行情况;

  回复:

  公司根据不同管理职能将企业管理事项划分为23个大类,针对不同管理职能设计并编制内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公司建立并正式发布总计253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针对重要事项决策审批,公司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用于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三会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其科学决策水平。

  针对财务管理、担保管理、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等重要业务流程,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机构设置、权限划分、岗位职责、流程决策程序等内容。

  ①2019年公司主要担保对象为旗下子公司。2018年12月28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获取担保事项审批单,经董事长合理审批。

  ②公司印章统一由秘书办进行归口管理,且印章保险箱密码和保险箱钥匙由不同印间管理人员分开管理。印章使用人提交用印申请,经用印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及秘书办审核,总裁/董事长审批后由秘书办印章管理员加盖印章。同时用印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注明用印时间、用印份数、印章用途、用印人等信息。获取用印申请单及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述审批程序完整。

  ③2019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母公司三鼎织造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已及时对外披露。

  ④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关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确认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审核付款金额、发票和付款信息的准确性,财务总监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和资金状况审核确认付款申请,秘书办进行合同审核并最终提交总裁/董事长审批。抽取付款财务凭证,付款申请单审批记录完整、原始单据齐全。

  获取上述事项对应的会议议案及审批单据,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提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事项外,均执行良好。

  (2)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问责措,对存在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整改措施;

  回复:

  具体原因:部分涉及关联方资金拆借及担保的重要事项决策审批议事规则及制度未有效运行。

  主要责任人为安排违规操作相关具体业务的公司领导,次要责任人为各违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目前公司正在督促控股股东务必尽快解决违规事项,持续自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后续公司将依照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内部核查的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整改措施:上述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未能切实、严格的执行,公司后续将采取以下措施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已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②公司已促使控股股东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同时,仍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通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债务。

  ③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继续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定期对账机制,对预付款项及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④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及财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加强对于各项担保事项的监督审核机制,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3)请公司、董监高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披露核查具体过程。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董监高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开展内控核查工作,全面梳理和评估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现状,评估制度流程体系的健全性、完整性和适用性。公司、董监高通过实施以下程序,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核查。

  ①部门访谈:通过访谈各业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层面的变化以及日常管理风险点;

  ②总体分析程序:根据公司财报披露信息、公司业务数据及同行业情况,分析确定核查工作的重点流程;

  ③抽样测试:根据业务发生频率及重要性程度抽取样本开展执行有效性测试;

  ④缺陷整改跟踪:统计上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了解分析未整改原因,跟踪整改进度。

  通过执行上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之外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和违规借款事项,说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件发生后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开展2019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全面梳理和评估公司层面及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现状,评估制度流程体系的健全性、完整性和适用性。我们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自查内控评价表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较完善,但执行层面存在重大缺失,我们没有发现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之外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就上述内容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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