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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上接C99版)

  (上接C99版)

  3.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3.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3.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侯雯

  联系人:汪芳

  §4 基金名称

  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7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证券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15%,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具体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指数组合,即按照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及权重构建指数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按照深证100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以下情况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指数投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a)预期标的指数成份股将调整;

  b)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

  c)指数成份股出现停牌限制、流动性问题等情况;

  d)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

  本基金指数组合通过控制跟踪误差等指标,按照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的方式进行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的深证10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深证100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定于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施,通常在前一年的12月和当年的6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提前公布样本调整方案。

  2)不定期调整。

  在以下情况出现时,本基金将对指数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a) 新上市股票,若前5个交易日平均流通市值在指数成份股选样空间中排名位列前10%之内,则于上市15个交易日之后快速入选成份股,同时从指数中剔除市值最小的原成份股,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

  b) 当成份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

  c) 当成份股发生增发、送配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d)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e) 若个别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或法规限制等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标的指数权重进行购买时,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者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f) 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

  3)跟踪误差的监控与管理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的监控与管理,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对事后跟踪误差的两级监控体系,即分别建立以3%与4%为阀值的监控线,实施严格的事后跟踪误差管理,同时通过对组合事前跟踪误差的估计与分解获取有效的降低跟踪误差的组合调整方法,以求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跟踪误差与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配置。

  4、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定价模型进行定价。

  本基金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9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提出资产配置比例的指导意见;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依据指数编制单位公布的指数成份股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4)基金经理及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5)基金经理根据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变化情况、基金申购赎回情况、指数成份股派息情况等,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深证1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深证1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深证1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应于正式实施变更前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2 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迈瑞医疗(证券代码300760)、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迈瑞医疗(证券代码300760)

  根据2019年12月2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光明新区安监局责令改正。

  2、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违法占地、内部制度不完善、违反反洗钱法、未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3、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

  根据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处以罚款,并警告。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因复制指数被动持有,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深证100指数A: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6月22日。

  招商深证100指数C:

  

  注:本基金自2017年3月1日起新增C类份额,C类份额自2017年8月18日起存续。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标的指数使用费;

  (4)基金销售服务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7%,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1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标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提,每年计提标准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若本基金当年使用指数满一个公历年度的,则指数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即若不足人民币20万元则按照人民币20万元收取。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本基金当年使用指数不足一个公历年度的,应以H为准计算应支付的、基于当年实际使用日数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指数所有人。

  5、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上述(5)到(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8、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4.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资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及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4.3 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2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5、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及转换的有关限制”。

  6、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

  7、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8、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

  9、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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