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 208684 期

  ●委托理财期限为: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购买了“工银共赢”资产组合投资型人民币理财产品19CQ042A(175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20 年 6 月 17日到期,于2020 年 6月 19日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666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 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购买“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专户定制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20 年6月17日到期,于2020 年6月18日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237.21 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 208684 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理财产品不涉及参考年化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银行“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 208684 期”主要投资于:(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存单、质押式回购等(0%-80%);(2)固定收益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公司 债、企业债、超级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证 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等(0%-80%);(3)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 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等,上述资产因监管政策变化和金融创新而发生变化的,以最新适用的 监管规定为准(0%-30%);(4)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0%-5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1,755.8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57.9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