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6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与独立财务顾问、年审会计师、评估机构、律师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和分析,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且独立财务顾问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需内部讨论、研究、核查,无法在2020年6月22日前出具核查意见。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待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预计将不晚于2020年6月29日回复《问询函》,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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