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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拟将其向联营企业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提供的委托贷款3亿元展期一年。

  一、财务资助概述

  1、基本情况

  2019年,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按股权对等的原则,长安汽车与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分别于6月24日、6月25日向江铃控股提供3亿元融资支持,期限一年,利率4.785%。

  为缓解资金压力,近期江铃控股分别向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申请对该笔委托贷款展期一年,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拟对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

  2、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长安汽车常务副总裁袁明学先生在江铃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中大道319号

  法定代表人:徐骏

  注册资本:2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70323079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01日

  股东情况:爱驰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江铃控股50%的股权,长安汽车和江铃集团各持有江铃控股2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爱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驰汽车”)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底盘、汽车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家庭日用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农副产品及钢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由于长安汽车常务副总裁袁明学先生在江铃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条规定,江铃控股构成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铃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长安汽车在2019年6月24日对江铃控股提供3亿元委托贷款。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的利率维持原委托贷款利率,即为4.785%,公平公允,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关联人未来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委托贷款展期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展期期限一年,贷款利率4.785%(具体以最终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2、协议生效时间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支持江铃控股的经营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江铃控股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七、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1、存在的风险

  ①公司本次委托贷款可能存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目前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

  ②由于爱驰汽车作为初创企业,正处于业务发展期,决定暂不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签署江铃控股股东会决议,同意江铃控股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

  2、解决措施

  公司已取得江铃控股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的足额担保。

  八、董事会意见

  对江铃控股委托贷款的展期事项可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并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故此项委托贷款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要是为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支持江铃控股日常运营,且另一合资方江铃控股股东江铃集团已同意将其3亿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同时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制定,公平公允,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且江铃控股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事项可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并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十、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一、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3亿元委托贷款展期事项外,公司无其他财务资助事项,无逾期未收回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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