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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发行对象签订了《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2020年6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王建华等14名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约时间

  发行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王建华、吕晓兆、高波、傅学生、赵强、李金千、周新兵、武增祥、梁建平等9名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王晋定、前海开源、工银瑞信、青岛天诚、逗号投资。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6月22日。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支付方式

  1、发行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8,430.00万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789,979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认购人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如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认购人认购的股份数量也做相应的调整。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经发行人与认购人协商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三)限售期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核心管理人员投资者特别承诺:若公司2020-2022年度累计矿产金产量未达到30.50吨,同意其此次认购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矿产金产量不低于30.50吨且矿产金产量达到16吨/年之当年年末。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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