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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9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9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86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晓玲、王啸炜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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