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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06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0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叶依群先生、林行先生、冯德崎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63.1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晓玲、王啸炜等合计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66元/股,回购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83.2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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