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捷宁
省内上市公司共442家,位居全国第三,营业总收入约占全省GDP的20%;22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位列全国第一……江苏作为资本市场大省,一直在用数据和实力演绎“江苏板块”的特点。近日,江苏证监局副局长陆意琴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全面解析江苏证监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发展成绩和监管经验。
记者:我们了解到,目前江苏有400多家上市公司,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江苏省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特别是与其他省份相比,“江苏板块”有哪些特点?
江苏证监局:截至6月18日,江苏省境内上市公司共442家,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浙江),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1%,总市值4.9万亿元,总股本3976亿股,分别占全国的7.2%和5.6%,均位居全国第五位。
一是促进资本快速形成作用显著。多年来,江苏省上市公司累计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2.6万亿元,其中有1万亿元属于股权融资。股权融资帮助企业迅速积累资本,更有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企业信用,带来巨大撬动效应。二是实体企业为主,结构不断优化。江苏省上市公司涵盖了证监会分类中19个行业大类中的16个,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达74%,2/3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江苏省制造业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超200家次,交易金额超900亿元,助力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科创板推出以来,江苏省共22家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位列全国第一。三是上市公司对地方经济贡献突出。400多家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占全省GDP的20%。上市公司是全省经济实现稳增长的基本盘。
记者:江苏不仅上市公司规模较大,拟上市企业也数量众多,那么在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方面,江苏有哪些具体举措,体现了怎样的导向?
江苏证监局:江苏实体经济发达,融资需求旺盛,企业上市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后劲充足,江苏证监局立足江苏资本市场特点,加强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树立质量优先的理念,从源头上下功夫,让真正优秀的企业进入到资本市场,解决“逆向选择”问题。2020年以来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9家,位居全国第二,拟上市企业278家,辅导验收完成53家,在全国位居前列。
一方面,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规范性,引导规范的公司到资本市场发展。江苏证监局成立市场培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牵头研究制订“市场培育课程体系”与“实施方案”,特别加强公司治理的培训内容,引导企业家说真话、做真账,逐步适应资本市场的约束与监督,提高公司治理质量。
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推动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江苏提出加快培育13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龙头骨干企业只有大约1/4在A股上市,还有很多优质资源没有进入资本市场。因此,我们加强对这些集群企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育。
记者:近年来,“黑天鹅”在资本市场频繁出现,在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方面,江苏证监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江苏证监局:我们坚决落实证监会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在动态监测股票质押风险的基础上,注意提前预判,逐家摸清风险底数,“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走访股票质押风险较为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推动纾困政策落地。
经过多方面努力,已有38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过转让股权或自筹资金等方式化解了股票质押风险。分步骤做好高风险公司风险处置,迅速研判和处置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记者:江苏上市公司数量比较多,证监局在上市公司监管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优化市场发展生态?
江苏证监局: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监管,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方面,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按上市公司行业优化监管分工,深入103家上市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2019年对辖区新上市公司及新任高管、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开展培训3000多人次。约谈财务总监及年报签字会计师300余人次,现场检查上市公司82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35份,持续保持监管压力。
另一方面,对于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说假话、做假账,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连续查办2起市场影响力大的信息披露违规A类案件,极大地提高了稽查执法威慑力。借助自媒体、高管培训等方式,扩展执法效果宣传。
记者: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下一步,江苏证监局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切实提高全省上市公司质量?
江苏证监局:资本市场面向的是未来,投资者投资的主要是企业未来的成长。江苏证监局将积极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落实证监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
首先,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存量上市公司积极通过收购、置换、重组上市等方式,将过剩产能置换出上市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整合到本地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其次,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汇报通报,发挥地方政府的属地信息优势和综合协调优势,抓早抓小,形成防范处置违法违规风险的工作合力,共同改善市场生态。第三,和各地市、各部门共同努力,注重规范大股东等“关键少数”。引导大股东将主要经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做强上市公司或整体上市,从根本上实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一体化。
记者:在支持上市公司应对疫情影响和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方面,江苏证监局有哪些举措?
江苏证监局:根据证监会部署要求,江苏证监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金融支持经济复苏各项工作。一是会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单位发布通知,提出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的21条举措,把证监会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二是开发上线“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信息系统”,方便企业网上办事,提高辅导监管水平。三是对于上市公司、公司债发行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披露年报的,根据规定协调推迟信息披露时间。我们多方面引导上市公司抓住政策窗口纾解流动性困境,积极帮助受影响企业解决股票质押到期展期、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有困难发新还旧等实际问题,支持企业尽快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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