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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下转C117版)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0-0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本次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商定承销方式,以及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一一)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和公司实际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3.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8.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三、发行人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新增合并单位16家,减少9家,具体情况如下:

  2.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新增合并单位4家,减少1家,具体情况如下:

  3.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新增合并单位18家,减少0家,具体情况如下:

  4.2020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新增合并单位1家,减少0家,具体情况如下: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

  (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5)每股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6)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7)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8)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9)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0)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

  (11)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2)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13)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1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三)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分析

  单位:千元人民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1,485.96亿元、2,006.03亿元、2,056.13亿元、1,942.05亿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逐步提高。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在资产构成中占有较高比例,资产结构合理,符合所处行业的特点。

  (2)负债分析

  单位:千元人民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负债分别为1,204.14亿元、1,282.59亿元、1,162.64亿元、1,030.5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原因是为满足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等项目以及支持海外市场拓展的资金需

  (下转C1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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