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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会4人,通讯方式参会4人,董事高宏波先生、黄万兴先生、独立董事朱列玉先生、李胜兰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广东南方子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40万元与关联方广东南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3家法人主体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广东南方子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占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34%。董事会授权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发起设立广东南方子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陈楚盛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郭天武先生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朱列玉先生任期届满,已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天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天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朱列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2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合作银行、授信启用时间、授信业务种类、单次用信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与各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24《关于广丰农牧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加快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丰农牧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由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广丰农牧公司8000万元10年期贷款事项及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25《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资一亿元,在梅州市兴宁市设立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广弘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3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广食农牧以自有资金出资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设立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1、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天武

  郭天武,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安徽阜阳插花中学任教,1996年7月至今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其主要研究方向诉讼法、证据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在中山大学从事法学教学与实践、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熟悉公司并购、重组、股权分配等法律业务,尤其擅长各类诉讼类业务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从2018年至今还兼任甘肃达华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其与广弘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弘控股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广弘控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持有广弘控股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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