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相应的修订。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日。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事项。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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