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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3日,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征询被提名人同意,提名路洪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路洪泉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路洪泉先生的董事任职期限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路洪泉先生简历如下:

  路洪泉,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

  2004年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工作,任资深咨询顾问。

  路洪泉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路洪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路洪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路洪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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