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230,499,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9.9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98,760,8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9.3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1,738,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1,738,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1,738,95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000%。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刘雪晴作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49,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88,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54%;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六《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46%;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八《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8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6%;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7,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0%;反对86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九《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64,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55,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7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64,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55,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7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一《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31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4%;反对8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3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二《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64,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55,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70%;反对8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三《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28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6%;反对8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7,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0%;反对86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5,352,431股)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四《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五《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7)增信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8)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0)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1)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2)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5)递延支付利息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6)强制付息事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7)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8)赎回选择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9)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0)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1)增信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2)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3)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14)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七《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注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2)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3)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4)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5)发行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7)增信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8)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9)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十九《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73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76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7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42%;反对76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669,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08,5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37%;反对82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852%;弃权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二十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张斌连续6年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燊、彭锋为公司独立董事。刘燊、彭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总表决情况:
选举刘燊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12,452,334股。
选举彭锋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4,212,470,53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选举刘燊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3,691,463股。
选举彭锋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3,709,663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刘燊、彭锋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张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任何职务,任职期间唐荻、张斌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唐荻、张斌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刘雪晴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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