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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ST 湘电   编号:2020 临-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健君先生、陈鸿鹏先生、颜勇飞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09,117,57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81,137,863元(含本数),将由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

  2020年6月22日,兴湘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并购基金”)完成将其持有的以公司股票为质押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合计增持公司136,213,042股股份,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湘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下降至180,990,081股。根据兴湘集团、兴湘并购基金与湘电集团于2020年6月2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兴湘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兴湘并购基金、一致行动人湘电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为317,203,123股,占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3.5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兴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30%,兴湘集团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兴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兴湘集团已承诺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因此,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兴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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