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上述审计报告。

  2、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提升赢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签名:

  陈卫东   闫庆功

  2020年6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