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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ST辅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造、研发、批发与零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公司生产经营主体主要有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要有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开封豫港制药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郑州远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开药集团(开鲁)制药有限公司、北京辅仁瑞辉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学药、中成药、原料药、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药品批准文号547个,其中入选《医保目录(2019年版)》的品种 313个,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150个,100个药品品种进入地方医保目录。公司共拥有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主要产品覆盖包括粉针剂、片剂、原料药、水针剂、口服液、胶剂、胶囊剂、颗粒剂、中间体等多种剂型的化学药、中成药、原料药和生物制药。产品质量符合中国药典标准,部分产品符合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药物进口标准并出口欧洲多个国家。

  2.公司主导产品主要有: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注射用头孢哌酮、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盐酸多西环素(原料药)、复方甘草片、补骨脂注射液、抗病毒口服液、香菇菌多糖片、香丹注射液、 次硝酸铋片、生脉饮口服液、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齿痛消炎灵颗粒、小儿清热宁颗粒、参芪健胃颗粒、降脂通便胶囊、糖尿乐胶囊、阿胶、鹿角胶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奉行“济世药为辅,惠民志在仁”的企业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注重内部控制建设,围绕“效益”主题,促进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对重要的原材料,公司本着“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以“诚信互利”的合作模式与优质的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共赢互利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品质,有效的控制成本,为产品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公司制定了《物料采购管理规程》,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均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采购,逐步建立起原、辅材料的溯源系统。公司根据每年初当年生产计划和安全库存量制定当年采购计划,并随时根据生产销售状况做出调整。公司各类原材料一般均有多家备选供应商,由采购部门联合生产部门、质保部门进行供应商的现场评审及资质验证后,并通过比价方式从多家供应商遴选出优质的供应商。为了保证原辅材料的质量,每批原辅材料均需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生产模式

  在生产方面,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对生产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公司按照严格GMP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使生产的各环节和程序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保证了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向各生产企业提交产品生产订单,生产企业的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及产品的库存量,在保证安全库存和市场需求的前提下,下达生产指令。各生产车间依据生产指令安排并进行生产。

  各生产企业的生产部门具体负责生产任务的落实,并根据实际产量报表,监督生产计划的实施,及时协调车间之间的生产衔接,并与采购、储运、质量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进行技术工艺指导,确保生产任务完成。下属企业各生产车间均通过GMP认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 GMP要求及企业内控标准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依据不同剂型,对关键工序分别制定工艺、质量控制点,严格按照生产规程操作,并在各主要生产工序进行中间产品和产成品抽检工作,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3. 销售模式

  在销售方面,公司以销售渠道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品牌推广活动。通过优化销售渠道,增强自营分销体系建设,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对销售网络的控制能力,有效销售终端数量不断增加,同时提升医药配送能力,抓住医改机遇,不断提升销售业绩。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模式和自营模式。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在指定市场区域甄选一家以上经销商,借助经销商的资源优势的对市场进行深度开发和维护。自营模式是指公司通过自建销售团队,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并自行对终端进行直接维护的销售模式。

  随着“两票制”的全面实施,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凭借在医药行业的多年积累,公司已构建了覆盖全国各地区的数千家经销商数据库,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经销模式下,通过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院等终端客户。经销商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以及最终用户的需求情况向公司发送订单,公司按其订单将产品发送至经销商仓库或其指定的其他地点,并向其开具发票。经销商确认收到公司产品后,按约定的账期向公司付款。在不同的市场区域内对各经销商的管理团队背景、历史经营业绩、优势代理品种、销售网络、优势销售区域及市场占有率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最终选择合适的经销商来经销相应的药品种类,并给予一定的授信等互惠政策。通过与经销商合作,可以从资金、物流等多方面与经销商形成互补关系,能有效利用外部资源扩大销售规模。公司设立多个专业销售团队,负责各子公司的产品销售。各销售团队以其负责的产品种类及市场区域划分,甄选、管理各级经销商,并直接协同各级经销商进行产品市场宣传、开发和维护。

  总体上,通过打造“以利益相关人为中心的生态链”,提升利益相关人对公司品牌、价值和产品的认同与信赖,共建平台、共同发展,以此推动公司的创新与发展。

  (三)行业情况说明

  (四)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2014年至2017年,辅仁集团均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中,分别排名第45位、第41位、第39位、第35位。《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是国内公认的医药行业权威榜单,上榜企业是中国最具实力的企业,代表了国内医药工业的最高发展水平。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是以工信部授权汇编和发布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为依托,在该报告中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清单的基础上,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资产总额、负债等4个量化指标,确定企业的规模度值,重点考察企业的规模优势和资产状况,重点关注稳定维度和成长维度。

  根据医药经济报发布的《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2014年至2018年,辅仁集团均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中,分别排名第16位、第21位、第17位、第13位、第16位。医药经济报创刊于1979年,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医药行业内的权威媒体。评选该百强榜的统计指标口径为企业年度制药工业的销售收入金额。

  辅仁药业是辅仁集团下属核心医药类公司,也是辅仁集团子公司中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医药产品生产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四)行业地位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2014年至2017年,辅仁集团均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中,分别排名第45位、第41位、第39位、第35位。《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是国内公认的医药行业权威榜单,上榜企业是中国最具实力的企业,代表了国内医药工业的最高发展水平。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是以工信部授权汇编和发布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为依托,在该报告中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清单的基础上,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利润、资产总额、负债等4个量化指标,确定企业的规模度值,重点考察企业的规模优势和资产状况,重点关注稳定维度和成长维度。根据医药经济报发布的《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2014年至2018年,辅仁集团均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中,分别排名第16位、第21位、第17位、第13位、第16位。医药经济报创刊于1979年,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主办的医药行业内的权威媒体。评选该百强榜的统计指标口径为企业年度制药工业的销售收入金额。辅仁药业是辅仁集团下属核心医药类公司,也是辅仁集团子公司中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医药产品生产企业,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经营成果及费用支出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108.60万元,较上年下降18.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099.22万元,较上年下降48.12%;公司本年度营业总收入517,108.60万元,较上年同期631,731.31万元,下降18.14%。其中医药工业收入为428,09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26%;医药商业收入89,01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26%。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资金周转紧张,部分产品生产与销售受到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多,产品整体毛利较上年减少55,212.42万元,净利润也随之减少较多。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费用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67,295.36万元、23,966.48万元、21,269.73万元;较上年减少14,785.97万元、2,351.65万元、1,624.19万元,分别较上年同下降18.01%、8.94%、7.09%。

  (1).销售费用本报告期,销售费用67,295.36万元,较上年减少14,785.97万元, 下降18.01%。主要为公司销量回落,销售费同比下降。其中市场推广费较上年同期减少9,191.98万元,下降16.53%;工资薪酬减少2,984.89万元,减少33.54%。

  (2).管理费用本报告期,管理费用23,966.48万元,较上年减少2,351.65万元, 减少8.94%。其中职工薪酬较上年减少1,773.86万元。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35,202.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53.12万元, 增长43.98%。主要为融资费用及逾期利息较上年有所上升所致。

  (4).研发费用本报告期,研发费用21,269.73万元,较上年减少1,624.19万元, 下降7.09%。主要为公司资金紧张,投入资金相对有所减少。

  (二)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末资产总计1,173,59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1,951.25万元、固定资产378,324.94万元、在建工程84,875.26万元、无形资产24,143.25万元;年末负债589,055.0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49,183.04万元;长期负债为39,872.02万元;年末股东权益584,543.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18%,处于比较稳健的水平。

  (三)2019年公司现金流量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00.62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103.3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856.19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51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00.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82%,减少83,433.33万元,主要系收入下降较多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103.3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6,73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55%,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较多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85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4,652.70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融资活动借入款项有所减少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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