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审议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软件”)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2017-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存在差异,进行了补充确认;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9,000万元。
关联董事薛向东、杨健、李燕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2017-2019年度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存在差异,现进行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下简称“腾讯相关方”。2020年以前年度,腾讯相关方不构成公司关联方,无需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中国卫星通信大厦东塔商业1层,写字楼5、25、26、27层
3、法定代表人:郭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关村银行是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董事的公司,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农商行”)
1、成立日期:2000年8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3、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14,847.4694万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北京农商行是公司独立董事李燕担任董事的公司,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合众”)
1、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1号楼012室
3、法定代表人:陈占波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立体电视设备、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视专用设备、终端显示设备、输入装置、输出装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新联合众是公司董事长配偶控制的公司,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腾讯相关方
2020年1月9日,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与建水同欣奋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薛向东和郭玉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合计5.04%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腾讯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一款,自2020年1月起,腾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关联方。腾讯科技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交易应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因此公司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讯科信”)
1、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8号A座803C
3、法定代表人:郑一友
4、注册资本:人民币3,962.0656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卓讯科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秦科技”)
1、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2号楼4层A420
3、法定代表人:曲延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125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奇秦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金融行业有综合业务、互联网核心、支付渠道、数据平台、报表平台等多条应用产品线。中关村银行是一家新成立的民营银行,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为其提供了多项应用软件产品及开发服务。在服务器等设备采购,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等采购中,为中关村银行提供软硬件产品采购及集成服务。
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北京农商行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向其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服务等。
3、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新联合众是大屏、拼接屏、电脑周边配件的硬件生产商,向公司销售的主要是生产的触控大屏、拼接屏、广告机、电脑周边配件等。同时,新联合众还具备教育系统项目的开发、实施能力,可以承担教育项目的实施集成。
4、腾讯相关方
腾讯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也是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公司与腾讯及其相关方通过紧密合作、资源共享,在技术支持及服务等方面优势互补,在医疗、金融和智慧城市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合作项目包括智慧绿道、长沙超级大脑、平潭国际旅游岛等。
5、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
卓讯科信对外承接项目,为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并将其中部分服务、集成等交由公司实施。
6、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奇秦科技承接某科工项目,为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奇秦科技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和服务,关联交易内容涉及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等业务。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2017-2019年度部分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薛向东、杨健、李燕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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