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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现金管理期限: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9月17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一、前期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已到期,产品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6月23日,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收益93.94万元,收益符合预期。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70,563,000.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436,999.2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27日到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6月27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8)0004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二)产品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该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5,737.12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购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66%。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即2019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最近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见下表:

  金额:万元人民币

  注:2019年9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9日起,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6亿元调整为3.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金额共计为2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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