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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813       证券简称: 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7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20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0.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445.1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0.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35.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和《管理制度》,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东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注:天津物流基地项目、合肥物流基地项目对应的账户已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2019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原尚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上述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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