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受理序号:201476)。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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