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解决债务问题、减轻偿债压力,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推进与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商谈与重组。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获得豁免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截至2020年6月22日,公司累计与27家债权人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涉及的债务规模(指债务重组前的账面金额)为1,533.93万元,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豁免金额为995.8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9.19%),豁免后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538.12万元。以上债务重组金额,包含公司于前期披露的《关于债务减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中涉及的债务减免事项。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务重组事项,除19.70万元因未到付款时间而尚未支付外,其他债务均已清偿了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债务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债务重组协议。
二、债务重组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27个债权人,包括26家公司、1家合伙企业,均系公司LED照明、汽车灯等主营业务相关债权人,经公司核实,相关债权人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
三、债务重组方式
因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为便于债务重组顺利进行,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以货币资金代偿的方式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佛山雪莱特直接向债权人支付豁免后的债务金额,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了结。
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偿债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公司董事长施新华的借款,施新华同意向佛山雪莱特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在借款期限18个月内,施新华不收取任何利息、费用。
四、债务重组协议
根据债权人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债权人、佛山雪莱特协商一致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债权人产生债权债务,公司所欠债权人款项为标的债务,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各方自愿按照约定的折扣比率向债权人偿还标的债务。债务重组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分期向债权人支付协议约定的减免后的债务金额。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除本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外,债权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向公司主张标的债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债权人保证不再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实现担保物权或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向公司追索标的债务。如债权人持有未兑付票据的,则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不再主张任何的票据权利;如已背书的,则由债权人承担兑付义务。3、本协议签订后视为各方的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终局性得到解决。公司对债权人所负的任何债务全部消灭。如公司、佛山雪莱特未依约履行,债权人有权就原标的债务主张权利。4、佛山雪莱特代公司向债权人偿还本协议约定的债务,佛山雪莱特代公司付款的视为公司的支付。5、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重组,将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将持续推进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争取获得其他债权人的债务豁免,并积极履行相应协议,减轻诉讼负担。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与27个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涉及的豁免总金额为995.80万元,上述豁免金额将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履行完成情况确认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对参与本次债务重组并给予债务豁免的债权人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在未来的经营发展中以最大的合作诚意予以回馈。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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